离婚申请已经完成怎么办
兰溪律师事务所
2025-05-23
法律分析:
(1)离婚申请完成后进入冷静期,该期限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次日起三十日。这一规定给予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。
(2)冷静期内,任何一方若反悔,可按规定程序撤回离婚申请,需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原受理机关并亲自填写申请书。这保障了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。
(3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发证。
(4)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意味着此次离婚程序结束。
提醒:
在冷静期和申请发证阶段,要留意时间节点,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申请撤回。不同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冷静期内,若不想离婚了,要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等相关证件和材料,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申请撤回离婚登记。
(二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记得按照规定,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,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避免因未及时申请而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完成离婚申请后,进入冷静期。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放回执单次日起算,三十天为冷静期。
2.冷静期内,若有一方反悔,可带相关证件到原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撤回申请。
3.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,双方要带齐规定材料,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,审核通过即发证。
4.若冷静期后三十天内未共同申请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申请完成后需经历三十日冷静期,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;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未申请则视为撤回。
法律解析:
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次日起三十日是冷静期。此设置旨在让双方有时间冷静思考离婚决定,避免冲动离婚。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,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原受理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撤回申请。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。若未在该期限内共同申请,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申请完成后需经过冷静期,这一制度给双方提供缓冲时间,减少冲动离婚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次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,期间任何一方反悔,可持相关证件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2.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需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。若未共同申请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3.建议双方在冷静期内认真思考婚姻问题,理性决定是否继续离婚。要牢记申请离婚证的时间节点,可提前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,避免因疏忽错过时间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
(1)离婚申请完成后进入冷静期,该期限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回执单次日起三十日。这一规定给予夫妻双方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时间。
(2)冷静期内,任何一方若反悔,可按规定程序撤回离婚申请,需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原受理机关并亲自填写申请书。这保障了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。
(3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发证。
(4)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意味着此次离婚程序结束。
提醒:
在冷静期和申请发证阶段,要留意时间节点,避免因错过时间导致申请撤回。不同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在冷静期内,若不想离婚了,要及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等相关证件和材料,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,申请撤回离婚登记。
(二)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记得按照规定,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,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避免因未及时申请而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完成离婚申请后,进入冷静期。从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发放回执单次日起算,三十天为冷静期。
2.冷静期内,若有一方反悔,可带相关证件到原登记机关,亲自填写撤回申请。
3.冷静期结束后三十天内,双方要带齐规定材料,共同到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,审核通过即发证。
4.若冷静期后三十天内未共同申请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离婚申请完成后需经历三十日冷静期,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;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,未申请则视为撤回。
法律解析:
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次日起三十日是冷静期。此设置旨在让双方有时间冷静思考离婚决定,避免冲动离婚。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,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原受理机关,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撤回申请。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。若未在该期限内共同申请,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方面的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离婚申请完成后需经过冷静期,这一制度给双方提供缓冲时间,减少冲动离婚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次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,期间任何一方反悔,可持相关证件到受理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
2.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需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并发证。若未共同申请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3.建议双方在冷静期内认真思考婚姻问题,理性决定是否继续离婚。要牢记申请离婚证的时间节点,可提前准备好所需证件和材料,避免因疏忽错过时间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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